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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

发表时间:2014/12/03 点击:[]

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,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。
全会听取和讨论了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,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
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即: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、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,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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